北京某单位155M专线租用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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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某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M专线租用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M专线租用项目项目编号:ZTB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女士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某单位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甲**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号健翔园小区综合服务楼二层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某单位***M专线租用。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姓名 江鸿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北京市仁和医院 姓名 陈建军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姓名 杨忻 职称 高工 工作单位 ****** 专家论证意见: “某单位***M专线租用项目”,于****年*月**日在健翔园综合服务楼二层会议室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了招标,因投标供应商报价远远超过项目预算而导致废标。此专线承担采购方重要业务且担负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因此只能继续从原供应商(中国******)在预算价格之内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拟选定的供应商满足上述(二)条规定,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供应商名称:中国******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本项目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