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秀屿区道路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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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受莆田市秀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秀屿区道路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秀屿区道路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福顺恒[****]政招字第A-P***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郑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莆田市秀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福建******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郑/***********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层、*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服务年限 最高总价限价 备注 一 秀屿区道路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年 *****.****万元 第一年投资金额*****.****万元、第二年投资金额*****.****万元、第三年投资金额*****.****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 明细 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壶山西路嘉新商业城*号楼*梯***室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壶山西路嘉新商业城*号楼*梯***室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上门报名或邮箱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八、其它补充事宜福建******指定帐户:(*)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 **** **** **** ***。(*)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福建******,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帐号--**** **** **** **** **。公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