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县全民健康信息化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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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绩溪县全民健康信息化项目
项目编号:JXX-CG-GK-*******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 ****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卫宁******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弄*号*楼B**
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叁佰壹拾玖万元整(*******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绩溪县全民健康信息化服务采购,主要包括绩溪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区域医疗协同应用、综合管理应用。涵盖绩溪县人民医院和绩溪县中医院两家二级医院、**家乡镇卫生院及**个村卫生室。*******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姜宏勋、胡献泽、潘祖聪、王仕虎、孙景杨
采购人名称: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宣城市绩溪县徽山大道****号
联系人:周宇飞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项目负责人:付彩霞
联系电话:****-********或********或********转****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号文件规定和标准收取,另须支付专家论证费¥*****.**元。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 **** 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联系电话:****-********或********或********转****。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月**日
招标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