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环项管〔2020〕18号——玉林市兴业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玉林市陆基建材有限公司荔玉高速公路工程弃土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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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环项管〔****〕**号玉林市兴业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荔玉高速公路工程弃土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广******:你单位《荔玉高速公路工程弃土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代码:****-******-**-**-******),地址位于兴业县蒲塘镇石槐村(中心坐标为东经***°**′**.**″、北纬**°**′*.**″),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建原料堆场、生产区、成品车间、泥仓、办公区、循环蓄水池及水电等附属设施,建设*条机制砂生产线,年产机制砂**万立方米、泥饼**万立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项目工艺流程:原料→破碎→初筛分→制砂→洗砂→筛分→成品砂;泥浆→沉淀→压滤→泥饼。项目原辅材料:弃土、水、絮凝剂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高压水枪、振动筛、分选除沙机、沉淀池、压滤机、输送带等。二、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严格按《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及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建设完善的雨水排水沟和沉淀池;洗砂废水进入沉淀池、循环蓄水池沉淀再经压滤机压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水作物标准后,排入周边农灌渠。(四)废气。厂界四周建设*.*米以上高围墙,原料堆场、生产车间、成品堆场建设封闭式厂房,破碎和筛分工艺采用喷淋除尘,确保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运输道路出口设置车辆清洗池,对车辆轮胎和底盘进行冲洗,出入车辆采取密闭措施,严禁超高、超载、不密闭运输车辆驶出厂区。食堂烟气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试行)的排放标准后,通过烟囱引至屋顶排放。(五)噪声。合理布局,优先使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加强绿化,使厂界四周噪声均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要求。(六)固体废物。泥饼收集存放于泥仓后外售给砖厂;机修废物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建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三、请兴业县环境监察大队做好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四、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年后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原料、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玉林市兴业生态环境局(代) ****年*月**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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