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辖区学校教室照明灯光改造及安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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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辖区学校教室照明灯光改造及安装项目(二次)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辖区学校教室照明灯光改造及安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YDCG-H*******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号香枫创意园C座****室。
中标金额:*******元。
供货期限:合同签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教室内LED护眼灯:品牌及型号:浙江凯耀RY-PLU****J,共计****盏,单价*** 元/盏;。
黑板护眼LED灯:品牌及型号:浙江凯耀BL-****P,共计***盏,单价*** 元/盏。
质保期:十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志强 郭佑彪 许建军 杨婧 倪慧玲
采购人名称: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地址:颍东区和谐路与东平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怡和城市广场B座**楼****室
项目负责人:吴兴明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公告期限: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怡和城市广场B座**楼****室,联系电话:***********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一)否决标情况
*、浙江阳光******、厦门市******、******、安徽******、以上四家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投诉授权委托书均未见法定代表人签字,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惠******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投诉承诺及投诉递交函,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安徽******根据招标文件第**页“开标一览表 备注*”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应为无效报价,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佛山市顺******投标文件中投诉授权委托书未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合******投标函未报价,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单位得分情况
****** 综合得分:**.**分
****** 综合得分:**.**分
****** 综合得分:**.**分
****** 综合得分:**.**分
安徽****** 综合得分:**.**分
特此公告。
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