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拍卖(第三次)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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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拍卖(第三次) 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BB****CQJ*** 转让方:******; 转让方地址:东海大道张公山路南侧 转让方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号 联系人:戴工。联系电话:****-*******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拍卖。 *、项目编号:BB****CQJ*** *、交易方式:网络拍卖 *、拍卖时间:****年*月**日*点 *、成交情况: 序号标的名称起拍价成交价成交人*****年*月登记的别克君越轿车一辆(皖C-NG***)*.*万元*.**万元沈府强*****年*月登记的合客大客一辆(皖C-*****)*.*万元——流拍*****年*月登记的黄海大客一辆(皖C-*****)*.*万元——流拍 *、公示期:****年*月**日至*月**日 各竞买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公示期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必须是竞买人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竞买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qq.com邮箱。 统一受理部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综合部,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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