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拍卖(第三次)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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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拍卖(第三次)
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BB****CQJ***
转让方:******;
转让方地址:东海大道张公山路南侧
转让方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南湖路****号
联系人:戴工。联系电话:****-*******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拍卖。
*、项目编号:BB****CQJ***
*、交易方式:网络拍卖
*、拍卖时间:****年*月**日*点
*、成交情况:
序号标的名称起拍价成交价成交人*****年*月登记的别克君越轿车一辆(皖C-NG***)*.*万元*.**万元沈府强*****年*月登记的合客大客一辆(皖C-*****)*.*万元——流拍*****年*月登记的黄海大客一辆(皖C-*****)*.*万元——流拍
*、公示期:****年*月**日至*月**日
各竞买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公示期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必须是竞买人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竞买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qq.com邮箱。
统一受理部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综合部,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审核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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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