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应急管理局洛阳市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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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洛阳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就洛阳市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洛龙政采招标(****)**** 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公开-****-*** 号
三、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棉被****条,棉大衣****件
四、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招标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 上午**时**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评标二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七楼)。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张菊香、韩玲、张永生。
七、中标结果:
中标人:******
中标价:******.**元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豆府店村
八、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 号、发改委【****】*** 号文规定及发改办【****】*** 号文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十、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洛阳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路街道开元大道 *** 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齐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唐宫东路灰熊科技园区B栋*楼***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女士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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