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热线服务和政务公开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青岛市公安局“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热线服务和政务公开系统升级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山东******受青岛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热线服务和政务公开系统升级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青岛市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热线服务和政务公开系统升级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热线服务和政务公开系统升级 *.*采购项目预算:**.*万元*、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服务热线升级主要需要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解决与省民生警务平台的对接;二是解决我局和市*****热线平台之间关于诉求办理的前后衔接问题,使我局的诉求业务能够正常和顺畅的运行;三是提升业务办理系统功能,满足目前最新的业务需要;四是公安门户网站改版,符合新一代“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的政民互动要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局民生警务平台自****年上线运行以来,主要用于处理从市*****热线平台接收诉求办理单,我局内部流转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市*****热线平台等业务。我局现有民生警务平台和市*****热线平台均由******承******具备短期内在我局现有平台、现有部署环境中进行升级改造;在避免与第三方索要接口且不产生额外费用的前提下与市*****平台快速、无缝对接的能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号软件大厦****室*、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公示的期限 自****-**-** **:**:**起至****-**-** **:**:**止(不少于*个工作日)。*、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岛市公安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号 E-mail:****** 财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吴俊峰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地址:山东青岛崂山劲松七*****号楼*单元***户 E-mail:******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城阳支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张恒 *.*财政部门:青岛市财政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号 邮政编码:****** 电话:****-********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