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芦潮港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管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华升工******受委托,对芦潮港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管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服务类别及专业应包含日常生活垃圾、粪便收集、运输服务(陆域范围);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报价。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芦潮港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管理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华升招字(****)招*-****)*、预算编号:**-**Z******、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和生态文明水平,确保芦潮港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及时规范清运处置。芦潮港社区*个农村村民小组(汇角村*组,汇角村*组,港居、果居*组)及**座垃圾房。本项目垃圾总量约为***.*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交付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交付日期:一年*、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三、磋商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及时告知代理联系人审核。(*)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元/本)(*)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验证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报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清晰、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或信息填写错误、或内容模糊不清而无法辨认识别,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磋商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弄*号会议室*、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弄*号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及电子文档;(*)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自带电脑和上网卡。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派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磋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作无效。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华升工******地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申港大道***号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弄*号邮编:******邮编:******联系人:王老师联系人:曹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关 闭包名称模板名称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