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北抗日烽火岁月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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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北抗日烽火岁月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E*******************-*
江苏******受中共泗洪县委组织部委托,拟对淮北抗日烽火岁月项目组织采购,现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一、情况说明:抗日战争时期,泗洪被称为“淮北延安”,是新四军四师师部所在地、全国**个抗日民主根据地之一、皖东北和淮北抗日民主根据地中心,刘少奇、陈毅、黄克诚、彭雪枫、张爱萍等都在这里战斗和生活过。在这里,新四军将士带领泗洪人民群众在敌后开展抗日斗争,谱写了一曲曲气壮山河、感人至深的动人故事,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铁军精神”,成为泗洪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
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精神,纪念英雄人物,学习红色党史,宿迁市委组织部、泗洪县委组织部以“记忆***”为主题,围绕红色人物,红色故事和红色党史,通过拍摄纪录片的形式,将那些抵抗日寇,守卫百姓,抛头颅,洒热血的党员革命烈士们的英勇事迹展现在观众面前,让抗战时期英烈们为保卫人民奋勇向前的先锋精神在宿迁大地上永留存。最高限价**万元。
二、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经评审小组论证:本项目视频制作时间较短,拍摄任务多,撰写稿件内容多、要求高,影视资料需求多,视频制作要求高******是******,公司人才队伍齐全,具有丰富视频制作、新闻宣传推广经验,且拥有本次项目的相关视听资料和本次项目特定的人才撰写稿件及宿迁本土强大的专业视频制作包装团队,及近年来多次完成相关项目的电教类视频拍摄等工作,长期承担宿迁市委及县区组织系统电教专题片制作,经验丰富,能较好完成本项目活动一系列事宜。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拟定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一)供应商名称:******
(二)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号
四、参加论证的专业人员:
*、陈慧
住建局
工程师
*、李莉 水利局 工程师
*、许莹莹 青阳街道 工程师
五、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公示时间****年*月**号至****年*月**日,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在该期限后提出的质疑将不再受理。
六、相关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中共泗洪县委组织部
地址:泗洪县和谐路*号
联系人:李根超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
地址:泗洪县利达广场西南角 * 楼
联系人:吴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名称:泗洪县财政局
地址:泗洪县体育南路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