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6万吨/天扩能工程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项目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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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文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人员。*、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年*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年*-*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招标文件中对应内容(如投标文件组成等)均作同步调整。二、本项目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原件为准:*、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注: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三、招标文件其他约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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