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央电视台5G媒体应用实验室(十二)5G+4K移动制作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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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中央电视台*G媒体应用实验室(十二)*G+*K移动制作系统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电视录制及电视播出中心设备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豪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老师***-********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任豪***********项目名称:中央电视台*G媒体应用实验室(十二)*G+*K移动制作系统项目项目编号:****-***FE***LJO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豪项目联系电话:***********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本次变更日期:****年**月**日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央电视台*G媒体应用实验室(十二)*G+*K移动制作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原公告地址:http://***.******.***.cn/GS*/BidInfo/preview*?bidId=*c****a******d********ef*f***e**三、更正事项、内容:*、对原招标公告(含延期公告、更正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包、第二包)的“招标人”进行变更,即将“中央电视台”变更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技术局”;*、对原招标公告(含延期公告、更正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包、第二包)“项目名称”进行变更,即将“项目名称”中的“中央电视台”变更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技术局”;*、对招标文件(第一包、第二包)合同条款中的“甲方”进行变更,即将“甲方”由“中央电视台”变更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技术局”;*、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一包、第二包)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货物采购合同)中第**.*条规定,即删除“合同执行(验收结算)人联系方式:方长利 ******** 王海燕 ********”;*、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含延期公告、更正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包、第二包)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进行延期,变更为****年*月**日上午*:**;*、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含延期公告、更正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包、第二包)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进行变更,变更为北京金龙潭大饭店四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号)。四、其它补充事宜:本项目招标公告(含延期公告、更正公告)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五、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中央电视台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老师***-********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任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