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利辛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III标监理项目(标段编号:LXCG2020080-1)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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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III标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利辛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III标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LXCG*******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亳州市宏源******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亳州市工业西路
成交费率:*.**%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利辛县****年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Ⅲ标监理,施工内容包含:水源井 * 眼,清水池 * 座,井房 * 处,变电站 * 座,**kV 高压线 *km,*.*kv 低压线路*.*km,砼路面切割机填封 *****m,管道安装、试压、消毒******m 等,投资额约****万元。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戴小杰(组长) 夏红先 王全友
采购人名称:******
地址:利辛县文州西路
联系人:孙海涛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号置地广场E座办****室
项目负责人: 武琦 朱 瑞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利辛县青年路中国银行四楼,联系电话:****-*******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利辛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
****年*月*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