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利辛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III标监理项目(标段编号:LXCG2020080-1)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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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III标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利辛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III标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LXCG*******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亳州市宏源******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亳州市工业西路 成交费率:*.**%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利辛县****年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Ⅲ标监理,施工内容包含:水源井 * 眼,清水池 * 座,井房 * 处,变电站 * 座,**kV 高压线 *km,*.*kv 低压线路*.*km,砼路面切割机填封 *****m,管道安装、试压、消毒******m 等,投资额约****万元。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戴小杰(组长) 夏红先 王全友 采购人名称:****** 地址:利辛县文州西路 联系人:孙海涛 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号置地广场E座办****室 项目负责人: 武琦 朱 瑞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利辛县青年路中国银行四楼,联系电话:****-*******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利辛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 ****年*月*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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