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市殡葬改革事务中心火化炉及配套除尘设备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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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殡葬改革事务中心火化炉及配套除尘设备变更公告 中鼎******受长治市殡葬改革事务中心委托,于****年*月**日发布了火化炉及配套除尘设备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长财采办字[****]***号,现将该项目变更如下: 原公告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次招标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范围内需具备本项目殡仪设备、环保设备的经营范围,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销售、供应或实施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保明细)。 现变更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销售、供应或实施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保明细)。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称:长治市殡葬改革事务中心 地址:长治市东大街***号 联系人:路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鼎****** 地址:长治市太行东街***号永盛大厦*楼 联系人:贾联清 联系方式:****-*******中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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