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城办事处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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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城办事处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招标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铜陵市******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商会大厦****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新城办事处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元,服务期*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梅雪、裴晓东、陈龙海
采购人名称: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泰山大道***号
联系人:桂主任
电话:***********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
地址:铜井路十五中东校区对面大厦**楼****室
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浙江******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井路十五中东校区对面大厦**楼****-****室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官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人: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