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城办事处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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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城办事处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招标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铜陵市******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大道南段商会大厦****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新城办事处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元,服务期*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梅雪、裴晓东、陈龙海 采购人名称: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泰山大道***号 联系人:桂主任 电话:***********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 地址:铜井路十五中东校区对面大厦**楼****室 项目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浙江******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井路十五中东校区对面大厦**楼****-****室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官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人: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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