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规资土地)告字〔2020〕1号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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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规资土地)告字〔****〕*号补遗各潜在竞买人:根据《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申请人应就购地资金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符合竞买要求的书面信用承诺”的要求,现对****年*月*日发布的《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南川规资(土地)告字〔****〕*号)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须知》所涉附件的报名资料作出补充(详见附件),请各潜在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文件时一并提交。 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购地资金来源承诺书 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年*月**日 公告文件下载列表序号文件类型文件名称 *附件文件 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