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考核体系和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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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市场责任主体的动态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引导企业争先创优,促使企业遵纪守法、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针对我市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管理现状,现就临沂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考核体系和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和建设工程项目信息为基础,以市、县(区)两级建筑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和信用信息管理网络为平台,以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实施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营造诚实守信、公开、公正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搭建市、县(区)两级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改变建筑市场松散管理、信息封闭、联动不足的局面,规范、整合、理顺各管理科室(单位)的职责及权限,对责任主体、建设工程项目实行规范化管理,严格守信奖励、失信惩戒,使责任主体利益与诚信考核结果高度联动,促其主动自觉的加强自身建设,遵规诚信经营,充分发挥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考核体系在建筑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三、基本原则 (一) 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将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到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上,作为建筑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 (二) 制定统一的考核评价标准 制定与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考核体系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责任主体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招投标交易、工程款拨付、农民工工资发放、质量安全、人员培训、争先创优等方面的行为,确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 (三)实施内部联动的奖惩机制 将考核信息实行分工采集、分级认定、统一管理、动态发布。实施联动奖惩机制,使信用信息与招标投标、资质考核、审批手续办理、行政处罚、评优评奖等相结合,对守信者进行奖励,对失信者进行惩戒。 四、文件起草责任分工 市场管理科负责起草《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运行办法(试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基本建设科负责起草《建设单位建筑市场行为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工程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勘察设计科负责起草《勘察设计单位建筑市场行为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建筑行业发展科负责起草《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管理考核运行办法(试行)》。 安质处负责起草《建造师考核办法(试行)》。 招标办负责起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文件起草完成后,负责起草文件的科室(单位)征求其他相关科室(单位)的意见。政策法规科负责起草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从现在起,争取到今年年底初步形成从各种文件出台到软件研发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平台,明年上半年在实施中逐步完善提高。 具体步骤: (一)出台责任主体考核办法 根据我市诚信考核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由主管业务科室(单位)起草对应责任主体的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确定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管理和使用的方法。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相关科室(单位)、企业、县区意见,经委办公会研究通过后逐步推出。 (二)研发信用信息平台软件系统 根据出台的责任主体和建设工程项目考核办法,抽调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研发信用信息平台。要对现有的招投标系统、安全质量管理系统和数管中心开发的工地现场监控系统等平台进行整合,形成完整的考核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动态监管,为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同时新平台要具有良好的兼容性,方便以后整合县(区)平台,最终实现考核结果与行政审批平台直接联动。 (三)建设数据库开始试运行 市、县(区)配置平台运行所必须的终端设备。各科室(单位)负责相应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从业人员状况、施工工程项目情况、市场经营行为、业绩等信息的采集、整理、录入,建立完整、全面、详细的数据库。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可根据授权使用平台信息进行办公,同时指导县区系统平台建设,完成市、县(区)两级网络联网测试及运行。 (四)加强信用信息平台的管理维护与督导 采取统一系统、分头管理的原则,实现各科室(单位)闭合管理、信息共享。各相关科室(单位)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更新、谁留痕”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各自管理数据库的管理更新,做好建筑市场考核信息的汇总、上报和信用评价组织等综合管理工作。同时,由市场科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定期对信息采集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数据库信息准时更新。 六、相关工作要求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上述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抽调相关计算机专业人员集中办公,根据文件要求,推进软件研发工作。 *、建立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保障信用信息平台研发、维护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