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省宁国市备用水源地迁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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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备用水源地迁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NGZFCG-****-**-***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市******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采购文件、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揭厚胜、胡大友、宋群
采购人: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庾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A-****室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年*月**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A-****室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年*月**日
报价排序表.doc
成交通知书.doc
谈判文件.doc
主要成交标的服务要求.doc
谈判内容记录表及最后报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