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法律顾问助理定点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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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苏州市******对其组织的法律顾问助理定点服务单位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SZQY****-C-***二、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助理定点服务单位。*、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后为期贰年。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说明:*.*项目概况:*、服务内容:法律顾问助理定点服务单位招标。*、本项目旨在通过采购,为苏州市城市管理局提供政府法律顾问助理服务。苏州市城市管理局结合具体法律服务需求,从成交服务供应商中各确定二名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助理。本项目必须以律师事务所为投标人,不接受律师个人投标,不允许律师挂靠其他律师事务所投标,成交律师事务所不得转包。*.*工作内容和工作人员资格:*、办理政府法律顾问机构的日常法律事务及相关的行政事务,参与有关事项的讨论并提供意见建议;*、为政府法律顾问完成工作任务提供协助;*、汇总整理法律顾问的意见并办理归档整理工作;*、办理或协助办理委托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务。*、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年龄在**周岁以下;(*)自愿专职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工作;(*)在响应律师事务所连续工作**个月以上;(*)身体健康。*.*服务费用*、政府法律顾问助理由苏州市城市管理局指派任务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均由苏州市城市管理局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年度考核**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每年费用,**分(含)至**分(不含)的,扣服务费*万元,年度考核**分(不含)以下的,扣服务费*万元。以上费用包括本次采购的服务所需要的人工、工资、材料费、通讯费、交通费、耗材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每人每年预算为贰拾万元整(******.**)。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其次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B、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见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人投标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五、网上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年*月** 日 *、报名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申领CA证书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注册咨询:****-********(*)CA办理及咨询:****-********(*)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咨询电话:************.*、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六、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时间:****年*月** 日**:**(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磋商响应保证金:*、磋商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元)*、响应保证金提交方式: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如有第三联须提供)或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响应文件在磋商(谈判)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但应于开标(或谈判等)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或响应处理。采用其他方式交纳无效。由代理机构现场开收据,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交的磋商响应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磋商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银行本票或汇票。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磋商活动结束后结存磋商保证金专户,并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账号信息:账户:苏州市****** 账号:*****************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八、代理服务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预算金额***万(含)-***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预算金额***万(含)-****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的。九、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市******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号第一工园C**幢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周丽娟、徐茹意*、采购人: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地址:苏州市西环路***号联系人:潘长军 电话:****-*********、监督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话:****-********十、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一、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市**********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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