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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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一、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营区龙居镇兴龙路**号(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县(区)宁阳路**号号 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人民政府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现场提供的资料: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谈判文件第三章答疑时间:****年*月**日**时前。 变更为: (*)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限制期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现场提供的资料: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文件第二章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供应商须在资信证明中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谈判文件第三章答疑时间:****年*月**日**时前。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薄尊珊 联系方式:****-*******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n/sdgp****/site/read.jsp?colcode=****&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