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枞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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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CGSF***。
二、项目名称:枞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一)供应商名称:******;
(二)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期*栋;
(三)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枞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满足采购需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其中在****年**月**日前完成项目所有相关建设内容一次性通过国家绩效评价,项目建设要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五、评审专家名单:吴继胜、焦五一、张玲萍、孙庆萍、王宜生、施利中、江锡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协议约定,费用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评审结果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综合得分排名备注******通过********.**元**.**分*小微企业******通过********.**元**.**分*小微企业蜂网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通过********.**元**.**分*小微******通过********.**元**.**分*/南京******不通过///投标文件资格性文件未盖单位电子签章(二)质疑事项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至枞阳县枞阳镇桐桂苑小区第一栋第一单元二楼(枞阳县财政局原办公楼斜对面),联系人汪秀华, 手机号码***********。超过质疑期限的,将不予以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C.被质疑人名称;
D.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E.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F.必要的法律依据;
G.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A.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B.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C.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D.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E.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枞阳县商务局;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
联系方式:施利中 ****-*******;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天行健******;
地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金山路桐桂苑小区*栋*楼;
联系方式:吴玲 *********** 、乔文娟***********;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利中;
电话:****-*******。
十、附件
(一)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二)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三)中标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中标供应商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特此公告。
枞阳县商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