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站)供养对象(包括站内流浪乞讨人员、城市特困人员等福利院院民)院内照料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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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站)供养对象(包括站内流浪乞讨人员、城市特困人员等福利院院民)院内照料政府购买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林交公开采购-****-GK**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元/人/月(单价招标) 服务期:*年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制价(元) 中标金额(元) * 林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救助站)供养对象(包括站内流浪乞讨人员、城市特困人员等福利院院民)院内照料政府购买服务 服务内容分为生活用品服务、助餐服务、助洁服务、助浴服务、娱乐服务、护理服务、用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 鹤壁市淇滨区九江路**号 *****************M ****元 ****元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向东、王丽莎、郝瑞芳、杨霞、侯爱杰(业主) (若采购人自行选定的采购人专家应标注采购人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发改价格【****】***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林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机构代码:******************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 地 址:林州市王相路北段 采购代理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地 址:林州市谊源新城商业楼*楼 监督部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 ****** ****年*月**日附件信息:结果公告扫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