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成交公示】金煌农贸市场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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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示】金煌农贸市场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网】金煌农贸市场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金煌农贸市场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zcg******-***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新城国际大厦)商务办公单元***室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陆万捌仟元整(¥*******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周华龙、徐玉玲、张礼斌、陈学功、陈景涛
建设单位:滁州市******
地址:滁州市琅琊新区政府大楼*楼
联系人:徐从方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地址: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西路西苑菜市办公楼
联系人:王默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滁******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幢*单元**层
项目负责人:王守东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执行****-****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 ****元):*****元
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滁州市******、******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琅琊新区政府大楼*楼、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西路西苑菜市办公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琅琊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滁州市******
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滁******
****年*月**日
附件:
金煌农贸市场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告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金煌农贸市场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金煌农贸市场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doc金煌农贸市场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告.doc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意见.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