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服务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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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预算******.**联 系 人赵昌联系电话***********商务要求序号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计量认证CMA资质(须包含食品领域)。*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要求附表中的食品检验项目/参数需满足本项目需求中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实验室场地、设备、人员(检验员、抽样员)方面应具备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所需的抽样、检测技术能力,能按期按质按量独立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并上报检测数据。*具有与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相匹配的抽样人员、抽样工具、车辆等设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技术要求序号品目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见附件 [附件下载]项目需求附件(食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