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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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采购人在永丰县采购办备案的电子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永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就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单位采购单价(万元)采购预算主要技术参数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年***万元***万元详见第三章采购要求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采购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于****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开标前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资料原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现场资格验证,资格验证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次竞标。 *.投标文件上传及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其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效。 *.定于****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书面通知******,否则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之前缴纳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与账户:保证金必须于****年*月*日 **:**前(以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情况证明为准)从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或办事处)转入以下账户。(并在用途上注明“赣华耀政采[****]*-*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本次投标保证金采取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请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提交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web/)登入系统后自行从系统中获取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年*月*日的**时**分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收款单位: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登入系统后获取 帐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虛拟子账户。 ②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③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④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 ***-***-****。 开标地点:江西省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三楼。 *.永丰县行政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约*****㎡,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为每年***万元。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获得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贰万元中标服务费(人民币)。 **.本项目如受疫情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的补遗澄清等公告。 采 购 单 位:永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电话:杨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永丰县大园村委会大园康乐新村A区*栋*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邮  编:******     E-mail: ******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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