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关于东河区南圪洞1区7#-8#楼间的4号车库(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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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包头市东河区南圪洞*区*#-*#楼间的*号车库。起拍价******元,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该延迟时间为网络自动设定,网络拍卖的所有时间以网络上时间为准)。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包头东河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络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崔法官 工作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联系地址: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本信息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cn)”上发布。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东河区南圪洞*区*#-*#楼间*号车库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