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平县中小河道水系治理生态修复工程(海子排涝河道生态提升工程、三分干渠上游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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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中小河道水系治理生态修复工程(海子排涝河道生态提升工程、三分干渠上游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第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一、采购项目名称:东平县中小河道水系治理生态修复工程(海子排涝河道生态提升工程、三分干渠上游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开标报价日期:****年**月**日 五、废标原因:经查实中标人:******在东平县中小河道水系治理生态修复工程(海子排涝河道生态提升工程、三分干渠上游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第三标段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吕学军有在建项目。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其它在建项目,被举报或投诉且经查实的,其成交一律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东平县中小河道水系治理生态修复工程(海子排涝河道生态提升工程、三分干渠上游段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第三标段现予以废标,进行重新招标。 六、废标时间:****年**月**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平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 地址:东平县老法院院内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县国土资源局西****米路北) 电话:****-******* 发 布 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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