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邳]邳州市农业农村局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询价(二次)公告[项目编号:邳采询X(2020)XZEZ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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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受邳州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对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人 *. 采购人: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地 址:邳州市长江路行政中心*号楼 *. 联系人:王辉 *. 电 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徐州****** *. 地址:邳州市解放路**号(大唐街工商银行对面供销干校院内) *.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曼 电话:****-******** *. 邮箱:****** 三、项目编号:邳采询X(****)XZEZ*** 四、项目名称:邳州市农业农村局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 五、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 六、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有效成分为N+P*O*+K*O,*-*-*,≥**.*%,有机质含量≥**%。GB*****-****,规格为**公斤/袋,采购数量:***吨。(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七、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肥料登记证、肥料生产许可证、肥料经营许可证。 八、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cn); ③“信用江苏”网(***.******.***.cn); ④“诚信徐州”网( http://***.******.***.cn)。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号)执行。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十、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十一、询价文件及报名表获取: *.请合格的供应商在“徐州政府采购网”本项目询价公告的附件下载《报名表》,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至xuzhouenze@***.com******现场报名。为避免邮件丢失,请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项目邮件主题注明******。 *.询价文件:免费,详见询价公告附件。 十二、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及地点 *. 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时 *. 文件截止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时 *. 评审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时 *. 送达、评审地点: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三开标室(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四、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 ***** 元人民币(建议提前*-*日汇款,以免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否则报价无效。 账户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邳州支行 账 号: ****************** 十五、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六、终止询价 终止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七、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马向东 联系电话:****-********地址:邳州市解放路**号(大唐街工商银行对面供销干校院内)。 徐州****** ****年*月**日 报名表.doc 二次询价文件-有机无机复混肥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