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淄区凤凰镇宏达路(东段)绿化补植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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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凤凰镇宏达路(东段)绿化补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淄区凤凰镇宏达路(东段)绿化补植工程施工已由中共临淄区委办公室以临办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临淄区凤凰镇宏达路(东段)绿化补植工程施工 *.*项目地点:临淄区凤凰镇 *.*建设规模:临淄区宏达路南北两侧,起始于河辛路,止于兴边路,全长约计*.*km。 *.*计划工期:****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施工总工期: ** 日历天。(具体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与要求: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园林绿化工程、市政拆除工程、原有苗木修剪整理、路沿石安砌、垃圾外运等以及甲方要求的工作。 *.*质量标准及目标:合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评选出一家中标单位,报名单位的数量须是三家(含)及以上,否则将对该项目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持有专职安全员C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持有专职安全员C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前(北京时间)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下载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逾期未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视为放弃,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元/份,请投标单位通过交易平台网上下载。技术咨询电话:***-***-****。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淄分中心第二开标室(淄博市临淄区一诺路**号鑫一诺大厦*楼)。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投标人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或临淄分中心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文件送达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淄分中心第二开标室(淄博市临淄区一诺路**号鑫一诺大厦*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版新点投标软件制作工具操作视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 *.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特别提示: (*)请各投标单位人员提前**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淄分中心要走专门设置的投标单位进出口通道,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请各投标单位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减少现场交叉使用。 (*)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疫情出行规划。 (*)为了做好投标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所在地防疫防控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证明或按填写《参加现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附后)进行承诺,投标签到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 (*)为了防范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投标单位只允许派*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单位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 周鹏飞法定代表人:刘晓丽地 址:淄博市临淄区宏达路****号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大楼**层****室联 系 人:刘主任联 系 人:王晨电 话:****-*******电 话:*********** 参加现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标企业有关情况申报表.doc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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