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淄区智能交通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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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区智能交通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路***号
联系人:朱科长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县(区)金晶大道****号
联系人:沙信慧
联系方式:***********
三、采购项目名称:临淄区智能交通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文件: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八、交货方式及验收
*、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其安装调试情况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如因乙方原因安装调试不及时或安装调试不合格导致延误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现变更为:
*、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须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对项目涉及的硬件及软件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而后由甲方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如因乙方原因安装调试不及时或安装调试不合格导致延误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另外新增补充部分:于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新增:
五、项目其它要求:
*、供应商新建系统数据须无缝接入淄博智能交通管控平台,保证新建系统无障碍运行
*、本项目内包含的全部信号灯系统,均需要单独线路供电及管线,保证冗余。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内包含的绿波带,配属常驻临淄交警大队的配时工程师。
*、项目驻场工程师须提供两年驻场服务,两年驻场服务期满后,若有重大活动或安保任务,应甲方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五、采购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随之变更。
发 布 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