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夹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2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夹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号) 为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促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现将科学佩戴口罩和落实健康通行码查验常态化的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科学佩戴口罩 *.商场、超市、美容院、网吧、车站等密闭和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小于*米距离接触、参加聚集性活动必须佩戴口罩。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就医、陪护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应当佩戴口罩。 二、落实健康通行码查验常态化工作 *.请广大市民主动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或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码”,凡持有显示“未见异常”或绿码的人员均可在川通行和复工复产复学复商复市。对暂无条件或能力通过手机申领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的人员,可继续申请办理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纸质版。 *.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车站、大中型餐馆、公共服务大厅等人群密集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以及休闲娱乐的密闭公共场所必须实行体温检测和健康通行码查验通行制度。 *.社区(村)、小区、学校对出入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通行制度。 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主动申领健康码。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做好宣传和监管工作。 夹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