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泉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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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广播电视台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记者*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热爱广电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与履职岗位相适应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年龄在**周岁以内(****年*月*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能力特别出众的年龄可放宽到**岁; *.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新闻传播类、动漫与数字传媒专业或中文、汉语言文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相关要求 有与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或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招聘人员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以内)+政策性津补贴+创先争优奖励。有效合同期内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三、报名(一)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 (二)报名地点:石泉县广播电视台六楼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件、个人简历、*寸照片*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 四、招聘程序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人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法,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一)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待后通知。 (二)体检:由石泉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依据考察、体检和考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石泉新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反映问题应用实名,对匿名反映并且没有提供确凿证据的一般不予核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五、签定劳动合同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时长*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选聘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聘期管理制,每个聘用期*年,对违法违规、不胜任现职的及时解聘,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对于尽职尽责、履职到位的予以续聘。 报名联系电话: 办公室座机:****-******* 联系人:王龙娟*********** 陈昕楠 *********** 石泉县县广播电视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