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市】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坛石镇横渡村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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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江山市坛石镇横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就江山市坛石镇横渡村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 ZG-FZFC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单位数量预算总价江山市坛石镇横渡村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垃圾清运车辆**.*万元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 五、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可顺丰邮寄)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年*月**日至****年* 月**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到******(江山市中山路**号四楼)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分。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谈判时间:****年*月** 日*:**时。 谈判地点: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 七、其他事项: *.注册供应商事宜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谈判响应方候选人为成交人。 *.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谈判响应方如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谈判响应方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投诉(联系人:王子文;电话:****-*******)。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质疑函、投诉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证明材料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传真:/ 地点:江山市中山路**号 *.采购人:江山市坛石镇横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点:江山市坛石镇横渡村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坛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子文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江山市坛石镇 ****年*月**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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