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温州市洞头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14米高空作业车(重)的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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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洞头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米高空作业车(重)的更正公告(一)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一.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洞头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 温州市洞头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米高空作业车(重) 三.采购项目编号: DTCG***********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五.更正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页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中“★**.发动机额定功率≥**kw” 现修改为:“★**.发动机额定功率≥**kw,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原招标文件第*页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中“★**.排放标准:国五及以上(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以上),低于国五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现修改为: “★**.排放标准: 国六(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低于国六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原招标文件第*页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中“★**.臂架形式:折叠臂” 现修改为:“★**.臂架形式:折叠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原招标文件第**页评分项中“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分按采购性能指标要求,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分;带“★”的技术参数除已说明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外,其他存在不满足有“★”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分,不带“★”指标如出现负偏离或缺漏项情况,每负偏离一项扣*.*分,扣完为止。对带“★”的指标有实质性正偏离的酌情加分,每项加*.*分,最高加*分。 ” 现修改为: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分按采购性能指标要求,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得**分;带“★”的技术参数除已说明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外,其他存在不满足有“★”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分,不带“★”指标如出现负偏离或缺漏项情况,每负偏离一项扣*.*分,扣完为止。对带“★”的指标有正偏离的酌情加分,每项加*-*分,最多加*分。 *、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一)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一)内容为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号牛山商务大厦*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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