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0年5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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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评价单位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滨湖时代中心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阳江路以南、科创大道以西南京市高淳区************本项目选址位于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阳江路以南、科创大道以西。项目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投资额****万元,主要从事食品质量检测、农产品检测、计量检定检测。项目形成后年检验样品数量*****件。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废水及生活污水。实验废水经大楼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高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要求后,尾水排入官溪河,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废气: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乙醇、氯化氢、氮氧化物、甲醇、乙腈、乙酸乙酯和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量较小,由通风橱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再通过楼顶**m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废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噪声:项目噪声主要由振摇器、箱式电阻炉、电热恒温水浴锅、通风橱等设备运行产生,检测设备的运行噪声一般不超过**dB(A)。经过减振、隔声与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不超过**dB(A),夜间不运营,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表*中*类标准要求,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检测废物、废弃化学试剂、废包装、初次清洗废液和废活性炭。其中生活垃圾、检测废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化学试剂、废包装、初次清洗废液和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其他: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传真:********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号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联系人:许英志 联系电话:********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