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温州市南片土地整治项目复核工作2020年度温州市北片土地整治项目复核工作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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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受温州市国土整治中心委托,就****年度温州市南片土地整治项目复核、****年度温州市北片土地整治项目复核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政府分散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WZLCZB-****-*****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招标项目概况****年度温州市土地整治项目复核工作,共分两部分:*、****年度温州市南片土地整治项目复核工作,财政预算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年度温州市北片土地整治项目复核工作,财政预算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元)本次项目投标报价按每亩进行报价,每亩报价最高限价***元人民币/亩,投标报价超出每亩最高限价做无效标处理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分整七、投标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三期*号楼B单元****室八、开标时间:****年*月**日**:**:**分整九、开标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三期*号楼B单元****室十、投标保证金:无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可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十二、其他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到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截止日之后获取到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截止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三期*号楼B单元****室,联系人:肖女士*、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郑永强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汤家桥路大自然家园三期*幢B单元****室*、招标人名称:温州市国土整治中心联系人:邵先生联系电话:****-*********、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电话:****-********、****-********温州市国土整治**********年 * 月**日附件信息:****年度温州市南片、北片土地整治项目复核工作(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定稿)(*).docx***.*K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pd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