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二村21亩鱼池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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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二村**亩鱼池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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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门城镇/八门城二村转出方信息转出方名称
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第二村村民委员会
类型
集体联系地址
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第二村转出信息转出方式
入股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项目名称
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二村**亩鱼池经营权挂牌价格
*****.**元(总价)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在合同期内,只允许搞水产养殖,不准取土和实施对承包时鱼池现状有破坏的施工,一经发现,合同自动终止,收回鱼池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按承包时原貌归还发包方。
*.在合同期内,承包方不准建永久性的建筑、不准植树、不准卖土等破坏鱼池及堤埝的行为。一经发现,合同自动终止,收回鱼池不退承包费,并有权另行发包,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村级规划征用及河防部门规划河道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鱼池。征用方对鱼池当年的损失如有补偿,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但征地补偿费归发包方。发包方只退回承包方承包期内所被征鱼池未到期部分的承包费(按日计算不计息),因鱼池征用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施工,承包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方施工,不得阻扰。如施工方对鱼池当年经营损失有补偿,补偿归承包方;如无补偿,因施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不退承包费,不延长鱼池承包年限。
*.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延长承包年限。
*.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在合同期内,上级部门收取的买水费由承包方承担。
*.在合同期内,因鱼池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合同期内,鱼池四周的新旧沟渠属村集体所有,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否则,合同自动终止,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合同期内,鱼池内的所有设施、水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鱼池内问题和与周边所发生的纠纷,全部由承包方解决,发包方不负责协调、解决,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期满承包方必须将鱼池按经营时现状交付发包方,且应尽快将鱼池内的配套设施及建筑拆除。否则发包方有权处理设施和建筑,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交易保证金*****元中包含押金****元。合同正常终止后退回押金****元,合同在非正常终止后押金****元归村委会所有。
**.交易亩数以挂牌亩数为准。受让方条件
对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转出用途
其他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阶梯价
***挂牌期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
开户银行
中国******天津蓟州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