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二村21亩鱼池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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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二村**亩鱼池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发布区域发布区域 八门城镇/八门城二村转出方信息转出方名称 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第二村村民委员会 类型 集体联系地址 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第二村转出信息转出方式 入股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项目名称 宝坻区八门城镇八门城二村**亩鱼池经营权挂牌价格 *****.**元(总价)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在合同期内,只允许搞水产养殖,不准取土和实施对承包时鱼池现状有破坏的施工,一经发现,合同自动终止,收回鱼池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期满后承包方按承包时原貌归还发包方。 *.在合同期内,承包方不准建永久性的建筑、不准植树、不准卖土等破坏鱼池及堤埝的行为。一经发现,合同自动终止,收回鱼池不退承包费,并有权另行发包,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村级规划征用及河防部门规划河道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鱼池。征用方对鱼池当年的损失如有补偿,补偿费归承包方所有,但征地补偿费归发包方。发包方只退回承包方承包期内所被征鱼池未到期部分的承包费(按日计算不计息),因鱼池征用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施工,承包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方施工,不得阻扰。如施工方对鱼池当年经营损失有补偿,补偿归承包方;如无补偿,因施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不退承包费,不延长鱼池承包年限。 *.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延长承包年限。 *.在合同期内,发包方不负责提供水源,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在合同期内,上级部门收取的买水费由承包方承担。 *.在合同期内,因鱼池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合同期内,鱼池四周的新旧沟渠属村集体所有,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否则,合同自动终止,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合同期内,鱼池内的所有设施、水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费用全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鱼池内问题和与周边所发生的纠纷,全部由承包方解决,发包方不负责协调、解决,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期满承包方必须将鱼池按经营时现状交付发包方,且应尽快将鱼池内的配套设施及建筑拆除。否则发包方有权处理设施和建筑,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交易保证金*****元中包含押金****元。合同正常终止后退回押金****元,合同在非正常终止后押金****元归村委会所有。 **.交易亩数以挂牌亩数为准。受让方条件 对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转出用途 其他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阶梯价 ***挂牌期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 开户银行 中国******天津蓟州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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