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交通运输局氢燃料电池10米系列公交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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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二、采购人地址:六安市梅山路交通大厦;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马庆东 ***********;
四、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交通运输局氢燃料电池**米系列公交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ACGZX-H****-***);
五、采购项目类型:货物类 ;
六、拟采购货物的说明:氢燃料电池**米系列公交车;
七、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八、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文件(六政{****}**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意见”及六安市人民政府****年第**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
*、燃料电池生产单位安徽******为六安市重点招商引资单位,是安徽省****年第三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单位,拥有安徽省首个燃料电池院士工作站,作为金安经济开发区氢能产业园落户的第一家企业,具有产业集群效应,带动周边数百人就业,贡献突出。同时,该企业在这本项目上技术水平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与安徽******签订了战略性合作协议,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燃料电池客车研发、制造、服务等领域具有优势。安徽******是************在六安地区氢燃料电池公交唯一代理商,具有氢能源公交车销售资质。
*、为实现六安市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运营,安徽******建立安徽省唯一一座固定式加氢站,日储氢量****KG,加注量***KG,具有高质量、符合燃料电池车辆使用、稳定的氢气来源,每日可满足六安地区**~**台燃料电池汽车运营加注。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安徽******;
十、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国道与新阳大道交叉口;
十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无。
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无。
十二、公示期限:****年 *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同时抄送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注:*、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办理CA联系电话***-***-****。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活动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
话:***-***-****。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室联系人: 朱兵电话: ****-*******
(二)监督管理部门: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与淠望路交叉口
联系人:余 涛电话:****-*******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 * 月 **日附件:**米系列氢燃料车项目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