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变更公告]关于城区道路、绿地改造提升项目(三标段:2020年市文明创建城区补植补栽项目)的澄清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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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关于城区道路、绿地改造提升项目(三标段:****年市文明创建城区补植补栽项目)的澄清告知函关于城区道路、绿地改造提升项目(三标段:****年市文明创建城区补植补栽项目)的澄清告知函
项目编号:czgc******-***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城区道路、绿地改造提升项目(三标段:****年市文明创建城区补植补栽项目)”作如下澄清答疑:
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法定代表人无具体职务,与公司无劳务关系,仅仅是控股关系,故是否无需缴纳社保,参与投标提供身份证明即可?
答复:不可以,法人必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问二、招标文件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担任法人,因分公司财务核算等原因,******缴纳。提******的分公司营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是否可以?
答复:可以,******的隶属关系证明。
问三、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洒水车购置发票的原件或复印件彩色扫描件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彩色******的,过户过来的,有车辆行驶证可以吗?
答复:可以,但必须提供车辆过户时的交易发票(车辆过户发票)。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上网的答疑澄清文件、招标文件为准,以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函告!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园林景观管理中心 (盖章)
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林业大厦*F
联系人:韩俊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与丰乐大道交叉口向东***米*号楼**层****室
联系人:杨春雪
联系方式:****-*******、***********
****年*月**日附件:城区道路、绿地改造提升项目(三标段:****年市文明创建城区补植补栽项目)的澄清告知函***.******.***澄清答疑扫描件.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