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金口河区饲料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采购饲料时,应选择合法供货方,对其法定资质、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合法供货方档案。
*、采购饲料时,应签订采购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条款。购进的饲料产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其饲料登记证(或饲料临时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农业部核准的备案标签复印件,并按照饲料产品生产批次,索要产品检验报告或质量合格证明。
*、购进饲料时,应详细检查饲料产品质量和标签情况。如怀疑产品有质量、标签问题而又难以核定时,应向当地饲料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对所购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和标签核查。
*、购进饲料时,应索取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饲料有效期一年,自购进日期起至少不得低于两年。
*、购进饲料产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货台帐。详细记录所购进的饲料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