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本级]万安县芙蓉至梅林公路改建工程(一期)(K7+500-K21+400)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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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芙蓉至梅林公路改建工程(一期)(K*+***-K**+***)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万安县芙蓉至梅林公路改建工程(一期)(K*+***-K**+***)于****年**月**日上午*:**在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中标排序前三名的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及投标报价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注册建造师:辛昭芳,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排序人:井冈******,注册建造师:赵继男,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排序人:江******,注册建造师:曾勇,投标报价********.**元。 预中标单位:****** ,中标价格:********.**元 特此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人印鉴。投诉书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建造师(携带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按照《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号文件的规定和程序,向招投标监督单位投诉,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招投标监督单位: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吉安市县乡公路管理处 ****-******* 招标单位:万安县交通运输局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康女士:****-*******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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