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管委)南浔古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水系环境整治项目-宜园东部地块修缮整治工程监理项目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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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招 标 人:浙江******
项目名称:南浔古镇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及水系环境整治项目-宜园东部地块修缮整治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包括仿古建筑新建、修缮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
建设地点:南浔古镇东大街北侧,张静江故居东侧A、B、C、D、E组团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投资估价:约****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要求: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本工程拒绝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拟投入项目总监证复印件;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原件*份);(详见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说明》(原件*份);(详见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释:
(*)以上报名资料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接收。
(*)以上*、*、*、*、*项内容应装订成册,加盖页码并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
(*)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总监;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总监;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总监。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由各投标人自行查询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查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
三、本项目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符合发包公告条件的全部入围。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南浔镇常增路***号)
报 名 费:***元/位(代收不退);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联 系 人:吴佳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