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印发各乡镇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及奖励补偿标准的通知(象政办发〔202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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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驻县垂直管理单位:《各乡镇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及奖励补偿标准》已经象州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从****年*月*日开始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附件:各乡镇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及奖励补偿标准****年*月**日文件下载:象政办发〔****〕**号 附件 各乡镇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及奖励补偿标准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