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江街嘉安花园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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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珠江街嘉安花园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珠江街嘉安花园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项目 二、项目内容: *、设施配置:采购*个生活垃圾误时投放点亭、*个生活垃圾定时投放点、**组分类投放箱体(其中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箱体组**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箱体组*组)、**个***升分类垃圾桶(其中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桶**个,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桶*个)。 *、场地整治:*个投放点场地整治,主要包括地台打拆、地面平整及基出处理、水电铺设、地面铺设麻石及整治过程中的材料运输和垃圾清运等项目。 三、供货期限:**日历天 四、招标最高价: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元。 五、报名单位需具备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单位 (且须在处于有效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确定承包服务单位方式:对报名单位上交的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中按“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由街道办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七、项目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 报名地点: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号二楼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 开标时间: ****年*月*日** 时** 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富华东路***号桥力大厦**楼。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磋商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核查)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司网站:http://jfgcgl.com/prod_view.aspx?nid=*&typeid=**&id=***上登陆下载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在购买文件时须出具打印件。 说明:报名时请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报名地点: ******(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号二楼),联系人: 张工,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招标文件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