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政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对讲机保密基站设备(含安装)采购(采购编号:GXZC2020-G1002-LZ)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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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讲机保密基站设备(含安装)采购(采购编号:GXZC****-G****-LZ)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各投(竞)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对讲机保密基站设备(含安装)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G****-LZ
三、采购单位:柳州某部队
联系人:郑百如 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号李宁体育馆内
联系人:韦英连 电话/传真:****-*******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六、更正日期:****年*月**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及公告做出如下更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现更正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投标截止时间现更正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时间现更正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招标文件第*页“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打“▲”的为必备参数,必须满足,否则为不响应招标件要求,投标无效。”
现更正为:“*、打“▲”的为重要参数,如不满足,将影响相关评分结果。”
*.招标文件第*页“二、商务要求 基本要求 ”“*.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必须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否则投标无效。”
现更正为:“*.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如不满足,将影响相关评分结果。”
*.招标文件第**页“一、总 则 (二)定义”“*.“▲”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现更正为:“*.“▲”系指重要指标条款。”
*.招标文件第**页“*.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现更正为:“(*)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
八、更正原因:项目需要。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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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