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政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对讲机保密基站设备(含安装)采购(采购编号:GXZC2020-G1002-LZ)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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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讲机保密基站设备(含安装)采购(采购编号:GXZC****-G****-LZ)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各投(竞)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对讲机保密基站设备(含安装)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G****-LZ 三、采购单位:柳州某部队 联系人:郑百如 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号李宁体育馆内 联系人:韦英连 电话/传真:****-*******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六、更正日期:****年*月**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及公告做出如下更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现更正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投标截止时间现更正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时间现更正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招标文件第*页“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打“▲”的为必备参数,必须满足,否则为不响应招标件要求,投标无效。” 现更正为:“*、打“▲”的为重要参数,如不满足,将影响相关评分结果。” *.招标文件第*页“二、商务要求 基本要求 ”“*.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必须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否则投标无效。” 现更正为:“*.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如不满足,将影响相关评分结果。” *.招标文件第**页“一、总 则 (二)定义”“*.“▲”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现更正为:“*.“▲”系指重要指标条款。” *.招标文件第**页“*.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现更正为:“(*)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性能、质量标准;” 八、更正原因:项目需要。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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