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新场所智能化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新场所智能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新场所智能化项目 项目编号:****BFCH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无标题文档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号讯飞大厦*层-**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玖佰叁拾玖万伍仟陆佰壹拾壹元柒角捌分(大写)(¥*******.**(小写)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料公示: 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新场所智能化等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孙亮,范江海,孙斐,刘仁军,沈尔唯,夏许建,陈敏 招标(采购)人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吴山路交口东南角长丰县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联系人:夏许建 联系方式:****-********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省******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桂阳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情况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新场所智能化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 ****年**月**日
附件: 公示信息.docx招标文件正文.pdf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cn/jyxx/******/*********/********/*****eba-*ccb-****-a**c-********f**f.html?ztbtab=*********&biaoduanguid=f*fdf**f-*a*b-**af-****-*fa**a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