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阳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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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受宜阳县广播电视台委托,就宜阳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协商,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宜阳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宜阳政采单一(****)****-*号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宜阳县融媒体平台建设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交货及安装期:**日历天;
*.*质保期:硬件*年质保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评审日期及地点: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协商小组名单:
崔凤奎、洪丽雁、岳崇玉、赵丽平、郑丽霞
*.成交人信息:
单一供应商:河******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南、湖心岛路东博雅广场*号楼***室
成交金额:******.**元
交货及安装期:**日历天
质保期:硬件*年质保
*.公告媒体:
《(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公告日:****年*月**日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名称:宜阳县广播电视台
地址:宜阳县锦屏北路与纬二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女士 ***********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
地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楼****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姚女士 ****-********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深圳市******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