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_车体照定点服务_HC[2019]1967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采购人: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号市民大厦一号楼*、采购项目负责人:宫娜、王国方*、联系电话:********、************、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体照定点服务采购*、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变更内容: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即日起至****年**月**日**时前,采用邮寄方式,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邮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号市民大厦一号楼****室,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宫娜(收),电话:***********。供应商不得到现场递交材料!”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即日起至****年**月**日*时前,采用邮寄方式,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邮寄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号市民大厦一号楼****室,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宫娜(收),电话:***********。供应商不得到现场递交材料!”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须确保投标文件于****年**月**日**时前妥善寄送到上述地址。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须确保投标文件于****年**月**日*时前妥善寄送到上述地址。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三、招标文件第一章“**、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点(在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不得到现场递交材料,公证处现场监督开标过程,供应商微信确认)。” 变更为“**、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点(在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不得到现场递交材料,公证处现场监督开标过程,供应商微信确认)。”四、招标文件第一章“**、在疫情防控期间,评标委员会如需与供应商进行澄清环节,通过微信与供应商视频通话形式进行。因此,在项目评审前,采购代理机构须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手机号码(或微信号)添加微信。授权代表务必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第四章)中提供微信号或者已安装微信的手机号码,并确保评审当日(****年**月**日*时起)微信可添加好友、联系状态畅通。”变更为“**、在疫情防控期间,评标委员会如需与供应商进行澄清环节,通过微信与供应商视频通话形式进行。因此,在项目评审前,采购代理机构须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手机号码(或微信号)添加微信。授权代表务必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第四章)中提供微信号或者已安装微信的手机号码,并确保评审当日(****年**月**日*时起)微信可添加好友、联系状态畅通。”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