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湖市2020年交通扶贫项目(烔炀镇丁阚至山曹路、歧阳庙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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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年交通扶贫项目(烔炀镇丁阚至山曹路、歧阳庙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年交通扶贫项目(烔炀镇丁阚至山曹路、歧阳庙路)工程
项目编号:****AMMG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巢湖市****年交通扶贫项目(烔炀镇丁阚至山曹路、歧阳庙路)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冶父山镇冶父山社区*幢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蒋辉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叁万捌仟肆佰肆拾元捌角肆分(小写*******.**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万山镇站中路*号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绪雄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叁万零陆佰壹拾叁元柒角贰分(小写*******.**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赵文祝、朱宝东、朱金玲、曹兵、徐华东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烔炀镇人民政府
地址:巢湖市烔炀镇
联系人:金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巢湖市健康西路中凯景湖豪庭A*—***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会锁,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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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附件: 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pdf*-**-巢湖市****年交通扶贫项目(烔炀镇丁阚至山曹路、歧阳庙路)工程评标情况一览表.xls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cn/jyxx/******/*********/********/a*e*a***-*bb*-***e-b**a-******a***be.html?ztbtab=*********&biaoduanguid=*afe**b*-****-****-bc**-********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