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本级]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宜春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建通-YCCG2020-001)公开招标采购变更公告(第二次)[变更公告:第 2次]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广西******关于宜春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建通-YCCG****-***)公开招标采购变更公告(第二次) 广西******受宜春某单位的委托,就“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发布,现就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以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附表***.******.***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格式中 原文件格式中:*、符合报价产品经营范围且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章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复印件; *、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证明);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供应商资格”中的其他资料。 现变更为:*、符合报价产品经营范围且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原件; *、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证明);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书“供应商资格”中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知悉! 采购单位: 宜春某单位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马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联系人: 廖成凤 联系电话:***********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经发大道*号广汇建材馆**楼 广西******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